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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觀音、楊梅、龍潭、大溪、復興地區合法離婚證人0966-516-857,撰寫離婚協議書,協助辦理離婚手續,24H到場見證。
辦理協議離婚:
一、要有書面證明,即要寫離婚協議書。
二、要有二位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作證。
三、兩人共同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。
桃園市觀音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觀音區觀和路28號
桃園市楊梅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09號3樓
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700號
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四樓
桃園市復興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14鄰中正路18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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